亲爱的读者们,自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,我国人口政策不断调整,旨在适应社会经济进步和人口结构变化。从“一孩”到“全面二孩”,再到如今的“三孩”政策,我们见证了政策与时俱进,保障家庭生育权益,优化人口结构的决心。让我们共同期待,在政策的引导下,我国人口与规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壮进步,为民族繁荣昌盛贡献力量。
自2016年起,我国开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这一政策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规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,回顾历史,自1979年我国开始实施规划生育政策以来,我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,为经济社会进步创新了有利条件,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,人口老龄化、劳动力不足等难题逐渐显现,民族适时调整生育政策,以适应新时代的进步需求。
在二胎政策开放之前,我国的规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,从最初的“一孩”政策,到“单独二孩”政策,再到“全面二孩”政策,2016年1月1日,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》正式规定,民族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这一政策的出台,旨在优化人口结构,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,促进家庭和谐进步。
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的决定,该决定明确指出,民族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,此举标志着我国生育政策正式进入“全面二孩”时代。
在“全面二孩”政策实施经过中,民族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,以保障非农业独生子女父母的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》,在民族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,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可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并享受相关奖励,这一规定未对户籍性质作出限制,因此非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也有资格申请。
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主要鼓励公民晚婚晚育、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对于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家庭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,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、文化进步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。
规划生育是哪一年开始的!?
我国规划生育政策始于1982年,这一政策的提出,源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,时任领导人 * 对人口难题的深刻认识,他认为,控制人口增长是实现民族现代化和经济进步的重要条件。
1982年9月,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规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,同年12月,全国人大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规定:“民族推行规划生育,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进步规划相适应。”这一政策的实施,为我国经济社会进步创新了有利条件。
我国规划生育政策的酝酿始于20世纪50年代,1957年,马寅初小编认为‘人民日报》发表《新人口论》,提出节制生育的想法,为规划生育政策奠定了基础,1962年12月, * 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认真提倡规划生育的批示,标志着规划生育政策的初步确立。
在规划生育政策实施经过中,我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,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,人口老龄化、劳动力不足等难题逐渐显现,为适应新时代的进步需求,我国适时调整生育政策,从“一孩”政策逐步过渡到“全面二孩”政策。
我国人口计生法完成修改,这项法律主要是为何了保障哪些权益?
我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的修改,旨在保障家庭生育权益,优化人口结构,促进家庭和谐进步,下面内容是修改后法律的主要内容和保障的权益:
1、保障有孩家庭的各种权益: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,许多家庭在生育、养育、教育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,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,针对这一难题,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,如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,进步家庭生活质量。
2、鼓励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: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明确规定,民族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这有利于进步人口素质,优化人口结构。
3、保障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:为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劳动力不足等难题,我国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,明确规定了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,以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
4、取消社会抚养费:为减轻育龄夫妇的经济负担,鼓励更多家庭生育二胎,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拟取消社会抚养费。
5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: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,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,以保障家庭生育权益,促进家庭和谐进步。
人口计生法修改拟取消社会抚养费,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是什么?_百度…
我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修改拟取消社会抚养费,主要基于下面内容缘故:
1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,大众生育梦想降低,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不合时宜,取消社会抚养费,有利于鼓励家庭生育,优化人口结构。
2、取消社会抚养费,有利于减轻育龄夫妇的经济负担,进步家庭生活质量。
3、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不一,用途不明,账目不清,不利于公平公正地实施规划生育政策。
4、取消社会抚养费,有利于进步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的公信力,增强法律的权威性。
5、取消社会抚养费,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进步,构建和谐社会。
中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规划生育的?
我国规划生育政策始于1962年,当时,我国人口增长过快,对经济进步和社会稳定造成压力,为应对这一难题, * 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认真提倡规划生育的批示,标志着规划生育政策的初步确立。
此后,我国规划生育政策逐步完善,1979年,我国开始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》,将规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法律,1982年,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规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,同年12月,全国人大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规定:“民族推行规划生育,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进步规划相适应。”
在规划生育政策实施经过中,我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,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,人口老龄化、劳动力不足等难题逐渐显现,为适应新时代的进步需求,我国适时调整生育政策,从“一孩”政策逐步过渡到“全面二孩”政策。
中国人口计生法启动修改,三孩生育政策会怎样实施?
为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劳动力不足等难题,我国启动了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的修改,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下面内容是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情况:
1、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: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明确规定,民族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以进步人口素质,优化人口结构。
2、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:根据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
3、取消社会抚养费:为减轻育龄夫妇的经济负担,鼓励更多家庭生育二胎,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拟取消社会抚养费。
4、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:主要包括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,发挥医疗机构的影响、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育儿假,建设配套服务设施。
5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:修改后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法,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,以保障家庭生育权益,促进家庭和谐进步。
我国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,旨在优化人口结构,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,促进家庭和谐进步,在政策实施经过中,民族将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,以保障家庭生育权益,推动我国人口与规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壮进步。